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湖南日报·新湖南客户端(通讯员 胡建平 刘锟 曾琴)为进一步维护困难群众的合法权益,保障法律援助应援尽援、应援优援,洪江区司法局在拓宽服务渠道、提高服务质量和强化法治宣传三个方面主动发力,为困难群众提供精准、优质、便捷的法律援助。
延伸法律援助触角,服务更贴心
一是发挥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站点的作用,形成1+6+32的法律援助矩阵(即1个区法律援助中心、6个乡街公共法律服务站和32个村居公共法律服务工作点),让群众在家门口、村居内都可以申请法律援助,进一步延伸法律援助触角,减少群众出行负担;二是对因病、因残而行动不便的受援对象推行上门服务、预约服务等方式,提高法律援助覆盖率;三是进一步优化法律援助审批、指派流程,针对无固定生活来源的残疾人、未成年人、老年人等特殊群体申请法律援助免予经济条件审查,优化“绿色通道”,实行优先受理、优先指派,实现应援尽援。
提升法律服务质量,服务更满意
一是严格实行统一受理、统一指派、统一回访、统一归档“四统一”,提升办案效率;二是实行办理全程跟踪制度,随时听取受援人的意见或投诉,便于及时跟踪指导。定期派员参加案件旁听庭审,及时了解案件的进展情况,推动案件质量提升;三是案件办理结束后,及时做好案件受理、审查、指派、承办、归档等环节的量化考核工作,指派专人对受援人进行回访,听取受援人意见,切实提升法律援助案件质量。
强化法律援助宣传,服务更全面
一是结合“法治宣传月”“3.15”消费者权益保护日等法治宣传活动,发放法律援助宣传资料,并通过现场提供法律咨询和法律援助的方式强化宣传。二是拓展法律援助宣传渠道,在通过广播、电视等传统媒体加强宣传的同时,积极利用区法律服务交流群、乡街(村、社区)工作群等网络媒体强化宣传工作,全力打造普法宣传全链条,为群众提供全方位的法律服务;三是充分发挥全区公共法律服务站点情况熟、距离近的优势,有针对性地面向辖区困难群众、弱势群体上门开展法律援助宣传,发现符合援助条件的群众及时帮助申请法律援助,切实维护群众合法权益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