8月20日,记者从省人社厅获悉,我省近日出台《江西省关于实施重点群体创业推进行动的工作方案》,明确聚焦高校毕业生、农民工、退役军人、残疾人、就业困难人员等重点群体,实施八项行动,支持和促进更多重点群体创业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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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创业环境优化”行动
优化企业登记服务,持续提升线下“一窗综办”、线上“一网通办”水平,推行当场办结、一次办结、限时办结等制度,实现集中办理、就近办理、网上办理、异地可办,提升市场主体登记便利程度。
“创业主体培育”行动
引导高校毕业生入驻大学科技园、产业创业园、工程技术(研究)中心、创业孵化基地进行创业,提供政策帮扶、项目指导、孵化服务等支持,助力在赣创新创业;鼓励县市区及乡镇街道开发固定场所、完善基础条件、组织集市活动,引导退役军人、就业困难人员、脱贫劳动力创办投资少、风险小的小规模经济实体……
“创业主体减负”行动
在本省行政区域内的在校生及离校5年内的高校毕业生、就业困难人员和返乡入乡创业农民工等重点群体,在服务业行业、小微企业、个体工商户三类进行创业,对正常运营6个月以上的给予一次性创业补贴5000元,吸纳1人以上新增就业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,每增1人给予1000元补贴,最高不超过2.5万元;对吸纳就业困难人员并签订1年以上劳动合同的,再给予每人1500元的一次性吸纳就业补贴……
“创业服务护航”行动
要优化创业创新服务,加快构建创业信息发布、业务咨询、能力培养、指导帮扶、孵化服务、融资支持、活动组织等一体化服务机制;组织开展好创业创新赛事活动,促进沟通对接、助力项目落地,营造浓厚的创新创业氛围……
“创业培训赋能”行动
深入实施创业培训“马兰花计划”,鼓励各地根据重点群体不同创业需求及领域特点,在人社部培训教材的基础上加入江西元素,探索开展紧贴本地实际的特色课程;推进退役军人企业家协会和就业创业促进会建设,大力培育退役军人就业创业创新导师……
“金融产品助力”行动
用好再贷款再贴现货币政策工具,引导地方法人金融机构重点加大对小微、民营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信贷支持;深入开展“金融活水润百业”专项活动,加大创业担保贷款投放力度,支持金融机构围绕“稳岗扩岗”创新产品和服务,有效满足小微企业融资服务需求。
“创业载体筑巢”行动
支持各设区市及县市区推进“创业之家”建设,进一步优化孵化基地的功能。鼓励地方政府投资设立“创业一条街”,利用国有闲置资产设立“创业点”;推进“双创”示范基地建设,建设一批农民工返乡入乡创业园、农村创业创新园区、创业孵化基地、小微企业创业创新示范基地和创客服务平台等创新创业载体。
“灵活就业支持”行动
充分发挥各地“零工市场”“就业驿站”稳岗拓岗支撑作用,为“打零工”的劳动者提供“放心、安心、暖心”的就业服务实体场所,引导更多大龄和困难人员实现灵活就业;鼓励各地设立“就业一条街”“就业广场”等低租金经营场地,开辟早市、夜市、周末集市等临时摊点经营场所,优先向重点群体提供。(记者章娜、实习生李玉梅)